北京市门头沟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入口+流程)
操作说明:
工作居住证业务必须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不接受个人申请。如果经办人发生变更,单位人员需要先在工作居住证系统中变更经办人,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办理工作居住证业务(填写经办人联系方式)。
地址:门头沟区中门寺16号民生堂
电话:010-69867795
办理入口:北京人才工作网处理流程
业务1:公司注册
一、公司注册条件
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凡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首都城市经济发展方向和产业规划要求,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为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员工申请工作居住证:
1.在门头沟区注册,纳税满1年。其中,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年纳税额(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
2.主要经营范围未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
3.依法经营,信用良好,劳动关系和谐,最近一年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二。材料清单
用人单位在北京人才工作网网上服务栏目“工作居住证管理”注册单位信息后,经办人持以下材料到区受理部门申请开通系统:
1.“关于办理:1申请注册公司;(模板见附件4)
2.申请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的公司章程复印件1份(加盖登记部门的业务公章);
6.申请人上一年度在本区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由法人(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声明;(模板见附件2)
9.1 .单位介绍信;(模板见附件3)
10.系统中填写的其他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业务2:新证书
一、申请条件
一般申请人应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犯罪记录,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年以上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学历的人才。
3.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国家级、市级奖项获得者。
4.在新RD事业单位、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工作,近三年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人员。
5.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实体工作的人员,近三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上年度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
6.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的知识产权成果在北京市转化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7.近三年累计自主投资500万元以上或股权现金融资1000万元以上或近三年年均纳税500万元以上、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新创业团队及前五名自然人股东。
8.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近三年内每年缴纳20万元(含)以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力资源供求状况,适时调整税额)。
9.由区人才局按程序推荐,市人才局批准的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其在本市年应纳税所得额也应达到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平均工资的1.2倍(符合第四、五项条件的除外)。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准。
二。业务列表
系统开通后,用人单位会对员工进行登记。用人单位核实申请材料无误后,在系统中审核并提交申请,由报名时系统授权的代理人持以下材料向区受理部门提出申请:
1.系统打印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1份),在“申请人”处填写意见,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关于XXX新办理:申请》(1份)(模板见附件5),由申请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评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人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合同有效期须在6个月以上,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应先与申请人续签劳动合同)。
8.根据申请条件的类别,提供申请人的相关证明和业绩材料:
1.条件: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书和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注: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薛鑫网)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查询核实,并提供学历和学位的认证结果。如无查询,需提供相应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果或认证报告复印件需经办人在空签字并注明“本单位已核实确认真实性。”
2.条件:《职称获取须知》1份(模板见附件7);1 .专业职务或同等学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通过考试取得,提供《合格考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高级职称需提供《职称评定表》原件及复印件、《聘任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3.条件:获奖证书或能证明获奖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5: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人近三个自然年度及本纳税月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清单(登录北京市税务局网站,按年份打印)。(请参考附件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税目网上定制流程》)
6.条件:①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知识产权成果在北京市转化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1份。
7.条件:向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最新公司章程正本一份,副本一份;1 .验资报告复印件、投资或股权现金融资的投资协议、银行转账记录等相应证明材料或近三年纳税证明材料。
8.条件:业绩贡献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最近三年的纳税证明一份。
9.条件:相关审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未取得《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自有住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上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租赁期限在180天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
其中,租赁住宅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上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农村宅基地租房的,需提供房主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住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原件1份;
(4)居住在该房屋的亲友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上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亲友双方签字的亲友诚信声明(模板见附件9)原件及复印件1份,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申请人自申请日起最近12个月在北京市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清单(应注明“本人连续缴纳情况属实”字样,由法人单位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详见附件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局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税目网上定制流程》)。
11.如果是配偶陪同,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本、配偶在京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在子女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子女的,须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须提供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所有随行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社会抚养费征收发票以及能够证明其与申请人有直接血缘关系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离异,子女由申请人抚养的,应出具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2.“诚信声明”复印件1份,由申请人和法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模板见附件2)
13.1 .单位介绍信。(模板见附件3)
14.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工资支付协议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15.申请人过去12个月的工资流向及申请人出具的工资明细(列明申请人每月应支付的工资、五险一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实际工资等。,特殊情况需附文字说明),并加盖公司财务章和法人签字;
16.申请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保存了近12个月的有申请人姓名、银行盖章的工资扣款凭证复印件1份(加盖申请人财务章)。
提示:
申请单位应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所有提交的材料由单位经办人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然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中不清楚的内容应手写注明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应先续签。其他有有效期的材料一般应在有效期前3个月以上提供。
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单位未审核通过的,暂停该单位申请资格2年。审核部门要求补充材料但申请人3个月未办理的,暂停申请人的申请权限。
《廉政声明》中的单位声明需要法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诚信声明由非法人员签署。请提供签字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职位描述(单位负责人应为主管人事的副总经理)。
单位介绍信为“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才局”,须加盖单位公章。
已注册工作居住证系统的单位无法登录系统的,需向区经办部门窗口提交纸质材料进行解冻(个人用户无法登录的,需向单位申请更改密码,由所属单位更改个人密码)。密码要求:8-10位数字加字母,必须是大小写字母。新公司注册时,需要按要求设置登录密码。公司名下的员工也需要按要求设置个人登录密码。
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后,申请人应在30日内准备纸质材料到区受理部门审核提交。逾期不办的,视为无效信息,系统自动退回。如果要继续申报,需要在系统中重新提交申请。
申报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办证或换证完成后,即可登录个人账户,打印《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作为享受相关市民待遇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