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和措施支持的对象
(一)本政策措施中提到的人才
1.来贵阳贵安创新创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或自主创新能力,在贵阳贵安重大项目、重要领域、重点工程中发挥引领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市级杰出人才在内的紧缺急需人才已得到公认。
2.在贵阳贵安落户,在贵安工作或创业,缴纳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和取得国家一至五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
(二)本政策措施中提到的重点工业企业
注册地在贵阳贵安地区(含对贵阳贵安有经济贡献的中央、省属企业),重点建设贵阳贵安经济级城市、创新型中心城市、内陆开放城市、生态文明城市、共建共治共享城市,是重点扶持发展产业的企业。
二。建立人才分类和识别措施
制定并定期更新《贵阳市贵安重点发展产业目录》和《贵阳市贵安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人才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发放“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并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为人才创新和创业搭建平台
(1)支持人才创新创业。
吸引青年人才建设就业创业,通过贵州人才库设立“贵阳贵安青年人才库”,及时登记有志于建设创新创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优秀本科生等青年人才信息。对带项目、技术、资金来贵阳贵安创业的人才(团队),给予最高500万元的科研经费和项目启动经费,3年内免费提供最高5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退伍军人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2)搭建人才创新平台。
新认定的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等。将获得最高500万元的支持;新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分别资助100万元、50万元;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30万元补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室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贴。支持各级企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乡镇设立专家人才工作站,给予每个工作站15万元建站经费。管理期内,结合实际考核额外提供工作经费。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四。支持人才引进
(一)支持企业引进人才。
每年发布贵阳市贵安重点行业人才需求目录,重点工业企业全职引进符合人才需求目录要求的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分别按照高级职称专业人才3000元/人·月、博士(高级技师)2000元/人·月、硕士(副高级职称、技师)1000元/人·月、本科生(高级技师)500元的要求,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2)鼓励企业通过活动招聘人才。
企业参加省市组织的境外引智活动,差旅费全额报销。对在活动现场成功签约的企业,按照高级职务人才每人3000元、博士(高级技师)每人2000元、硕士(副高级技师)每人1000元、本科(高级工程师)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3)支持企业灵活招聘人才。
重点工业企业柔性引进人才每年在贵阳贵安工作3个月以上,在技术研发、重点科研项目、项目合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经认定后,给予用人单位相当于企业支付工资30%的补贴(单人最高2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4)奖励有贡献的人才。
对新引进年薪(税前)超过50万元、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重点工业企业高管和核心人才,按其工资性个人所得税在省、市、县三级按比例分成部分,用于奖励其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前3年奖励100%,后2年减半。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五)鼓励院校引进人才。
建立市县两级“人才库”,用于保障无空富余人员编制的相关事业单位能够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放宽用人单位自主权,鼓励事业单位引进市外人才。简化流程和前置条件,变“审批制”为“备案制”。对符合“绿色通道”引进条件的人才,不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限制。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
五、支持留用人才的培养
(1)鼓励人才提升学历。
已经在贵阳贵安工作的,自主提升学历。毕业后回贵阳贵安到企业工作,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新引进人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2)鼓励人才提升技能。
企业通过参加培训取得职业技术能力证书的,按照初级工1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每证600元/人培训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
(三)放宽特殊人才职称申报条件。
对于有真才实学的特殊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不考虑学历和资历。其工作经历、学术(专业)技术贡献、项目成果(作品)和创造性可作为参评依据。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
(4)鼓励人才合理流动。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之间人才流动顺畅。每年通过调任、借调、聘任制公务员等方式,公开选拔一定数量的人才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一批熟悉金融投资、产业发展和党建工作的干部,挂职到园区或企业工作。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研人才兼职,并按约定支付报酬。完善贵阳贵安干部双向交流制度,每年安排一批干部交流挂职(任职)。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六。优化人才服务环境
(1)为人才落户提供便利。
来贵阳贵安工作、创业、生活的各类人才,实行“零门槛”落户,不受任何限制,即来即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
(二)为人才提供住房支持。
建立奖励与赠与、免费入住、租售并举、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
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可申请免费入住高级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奖励住房;市级领军人才、市级优秀人才和其他急需人才可按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市场租金的50%标准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在贵阳生活有困难的各类人才,可申请租住青年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的房租补贴;在市外求职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青年人才,可申请7天免费住宿服务的“筑梦驿站”。
对符合《人才需求目录》要求的重点工业企业新引进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标准为:高级职称人才6万元,博士(高级技师)4.8万元,硕士(副高级职务人才和技师)2.4万元,本学科(高级工程师)1.2万元。重点工业企业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贵阳贵安首次购房,给予5万-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分三年按照60%、20%、20%的比例发放。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费资源和规划局、团市委、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市人才住房公司)
(3)为人才生活提供便利。
对重点工业企业新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每月发放800元-10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时间不超过3年。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贵阳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提供3年免费公交地铁卡;购买一批文化、娱乐、健身、家政、停车等服务商户,为“贵阳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提供优惠服务;市区两级公共文化机构、体育场馆、景区免费向绿卡持有者开放。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贵阳银行、市轨道集团、市公交公司)
(4)为人才提供医疗保健。
开通市级三级医院和优质民营医院就医“绿色通道”,配备健康顾问和医疗服务联络员,为“贵阳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及其家属提供优先诊疗、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每年为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领军人才提供免费医疗保健体检和专家疗养,每两年为市级领军人才、市级优秀人才和其他紧缺人才提供免费医疗保健体检。在一般标准基础上,绿卡持有人医保门诊个人账户分别增加800元-3000元。住院期间,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对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给予50%的部分补助。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医保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5)为有才能的配偶提供就业服务。
来贵阳贵安工作的急需人才的配偶,原则上可调入空缺单位或同等性质部门工作。配偶失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积极帮助推荐就业,人事档案免费附在当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急需人才的配偶暂时无法就业的,按照同期城镇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缴费年限为3年;符合省人才卡标准的人才配偶暂时无法就业的,按照本市同期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发放生活补贴,发放年限为2年。在缴费期限内实现就业的,从就业的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6)优化天才儿童的入学服务。
省级优秀人才卡和“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就读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的,由市教育部门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安排实施;就读高中的,由市教育部门根据原学校类型和学生学习能力水平安排。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
(七)为探亲提供补贴。
在配偶和子女未随迁的省外——9——“贵阳人才服务绿卡”持有者每年可报销不超过两次的国内探亲往返交通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八)提供国际化人才搭建便利。
来建工作的外籍高端人才和外籍专业人员(含随行家属),分别按最高3000元/人·年和2000元/人·年的标准,报销境外医疗保险或境内大病医疗保险及住院费用。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对尚未取得永久居留许可的外籍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办理居留期限不超过5年的居留证件或居留期限不超过5年、居留期限不超过180天的多次签证。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科技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九)继续建立人才档案。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档案主材料齐全,其他附件材料缺失的,予以津贴,可同时进行补充材料和核查,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相关附件材料。企业以辞职或退职方式引进人才到贵阳贵安工作,因原单位辞职或辞退造成人事档案滞留或不全的,根据本人书面申请恢复身份,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实后,可继续建档,承认其原身份、学历、工龄和专业技术资格。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X)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实施贵阳市重点产业人才和重大产业项目、重大产业项目和重点产业人才“123”计划,对具有引领性、原创性、标志性的顶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产业化项目,以及具有重大产业项目的创新团队给予奖励和支持。
给予重点人才(团队)最高1亿元的生活和科研奖励;鼓励人才(团队)与世界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设科研创新平台,对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国际RD机构给予最高2亿元支持;推动人才(团队)技术成果产业化、工厂化生产,通过市场化、法制化,以政府引导基金为主体,参与全生命周期VC、PE等不同阶段的投资,总投资额最高可达30亿元。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XI)打造综合人才服务平台。
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引进、培养、服务人才,把人才工作具体化、项目化。优化市、区两级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开通人才网上服务平台,对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障、落户生活、待遇兑现等实行“不见面办理”。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开发区)
七。补充条款
(一)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本政策措施与我市现行相关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新的时间起,提高标准,不重复奖励补贴”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