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入口+流程)
一、处理条件
(一)雇主
申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以下简称《工作居住证》)的用人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丰台区产业发展规划,主营业务不属于北京市禁止和限制的产业范围;
2.注册满一年,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实缴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税务登记地在丰台区,企业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4.最近一年缴纳的税款不低于10万元,最近三年累计缴纳的税款不低于3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每个自然年度合法从业人数不低于30人。
申请人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为与其建立合法劳动关系6个月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申请工作居住证: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学历、资格的人员;
3.科学技术类、文学艺术类、哲学社会科学类国家级、市级奖项获得者;
4.在新RD事业单位、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工作,近三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的人员;
5.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实体工作,近三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8倍的人员;
6.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且其相应的知识产权成果在北京市内转化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7.近三年累计自主投资500万元以上或股权现金融资1000万元以上或近三年年均纳税500万元以上、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新创业团队及前五名自然人股东;
8.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做出突出贡献,近3年内年纳税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
符合第一、二项条件人员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2倍。
二。处理程序
用人单位应当于每年第四季度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其管理制度和年度经办计划。区人力社保局汇总情况后,于次年第一季度形成配置方案,报区委组织部审批。需求较大的重点帮扶单位,可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追加申请。区人力社保局汇总情况后,形成配置方案,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会通知用人单位分配情况,做好计划。用人单位未提交新的需求计划和内部管理机制的,原则上当年不再发放新证。
用人单位通过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填写用人单位和申请人相关信息,确认提交后30日内,由专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报。逾期未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受理的,系统信息自动退回用人单位。
自2020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需通过预约平台预约申报年度计划、新证、换证、变更公司及个人信息等相关业务,方可前往业务办理窗口(预约平台:点击进入)。
(一)公司注册和公司登录
公司注册:申请人公司登录北京人才工作官网,打开工作居住证管理-用人单位公司注册,按要求输入公司信息(公司“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号/证书号”均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须向现场审核资格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单位可于次日登录系统办理工作居住证相关业务。
公司:北京人才工作官网,工作居住证管理-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选择“密码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验证码”(连续5次密码输入错误,系统将冻结24小时,24小时后可重新登录)
(二)雇员登记和雇员登录
雇主的业务经理通过公司系统中的“注册员工”功能创建公司下的个人用户。
个人用户在公司注册个人用户6小时后,可以使用公司创建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工作居住证系统办理工作居住证(登录方式与公司相同)。
对于已注册的个人用户,可以通过公司系统中的员工列表功能找到用户名并修改密码。
(3)操作流程和信息填写
请登录北京市人才工作官网,打开工作证管理系统,填写信息。
用户登录北京市人才工作官网,打开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
单位工作居住证系统审核提交后,负责工作居住证的专员24小时后到丰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丰台区东安街6号2号楼2层203室)审核。
重新审查后,工作许可证申请人和单位经理可以在工作许可证管理系统中查看处理状态。审批通过后,工作许可申请人可在网上打印《北京市工作许可确认单》,作为享受相关公民待遇的凭证。
三。申请材料
公司注册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外地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介绍信(注明经办人的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代理人的记录(附模板);
5.申请最近一年纳税不低于1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累计纳税不低于30万元的,提供最近一年或者最近三年的纳税证明:《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涉税信息查询结果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
单位最近一年纳税不足10万元或最近三年累计纳税不足30万元,且最近三年每个自然年度合法从业人数不少于30人的,请提供单位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纳税证明:《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涉税信息查询结果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近三年30名以上员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员工缴费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这个材料在同一单位一个自然年度只需要提供一次,就可以办理多人的各种业务)
6.公司制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不到实收资本信息的,要求提供公司制企业近一年的验资报告。
新证书办公室
(1)常规材料(所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均需提供)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外国:,外地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介绍信(注明经办人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加盖公章)(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除外);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申请人户口本第一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5.合法稳定住所提供的材料(只提供其中一项):
(1)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亲友家的: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亲友双方签字的声明(附模板)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自有住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上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住宅房屋出租:
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网上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及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
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户口簿和本人页面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及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
(5)在中介租出租屋:
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商品房买卖网上合同复印件,以及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和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
(6)由居住单位提供的住房:
产权为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房屋产权证和申请人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为非单位的,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
6.申请人与申请人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期满后6个月内上门续签,符合申请条件的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除外);
7.诚信声明(由申请人和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附模板);
8.单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报告,需写明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对申请人的评价、后续情况(加盖单位公章)(模板附后);
9.《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此表由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后打印,需由经办人签字、填写并在“申请人意见”处加盖申请人公章);
10.申请最近一年纳税不低于1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累计纳税不低于30万元的,提供最近一年或者最近三年的纳税证明:《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涉税信息查询结果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
单位最近一年纳税不足10万元或最近三年累计纳税不足30万元,且最近三年每个自然年度合法从业人数不少于30人的,请提供单位最近一年或最近三年纳税证明:《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涉税信息查询结果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近三年30名以上员工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员工缴费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这个材料在同一单位一个自然年度只需要提供一次,就可以办理多人的各种业务)
11.申请人的配偶应提供:
(1)一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在京工作6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配偶在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配偶单位公章);
(5)配偶户口簿第一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12.申请人18岁以下的子女可以申请陪同,他们必须提供:
(1)一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子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离婚的,子女抚养权属于申请人的,出具离婚证、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材料。
(二)根据申请条件需提供的材料(只需其中一项)
1.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且2年以上工作经验[/S2/]者需提供:
(1)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书面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国外学历学位,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最近两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由纳税人本人到税务局窗口打印(纳税记录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财务章)(网上系统填写最近6个月或最近12个月平均月应纳税所得额);
(4)单位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在扣缴项目栏查询统计功能中,点击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查询2019年1月至最近一个月的个人信息后,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学历和资格的人员需提供:
(1)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职称证书通过考试取得。2017年以前取得的职称,应提供职称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评审获得的,应提供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由纳税人本人到税务局窗口打印。(纳税记录需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网上系统填报近6个月或近12个月的月均应纳税所得额);
(4)单位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在扣缴项目栏查询统计功能中,点击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查询2019年1月至最近一个月的个人信息后,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
3.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国家级、市级奖项获得者。需要提供:
(1)申请人相关奖项的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获奖相关材料。
4.在新型RD事业单位、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工作,近三年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的,需提供: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最近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由纳税人自行到税务局打印(2019年以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纳税人通过北京税务网站登录北京在线税务局(自然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操作打印“个人纳税清单打印”栏目)(以上纳税凭证需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需使用网上系统填写近200次。
(3)单位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在扣缴项目查询统计功能栏,点击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查询2019年1月至最近一个月的个人信息,然后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
5.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实体工作,近三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8倍的,需提供:
(1)最近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由纳税人本人到税务局打印(2019年以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纳税人通过北京税务网站登录北京在线税务局(自然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操作打印“个人纳税清单打印”栏目)(以上纳税凭证需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需使用网上系统填写近200次。
(2)单位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在扣缴项目查询统计功能栏,点击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查询2019年1月至最近一个月的个人信息,然后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
6.以第二作者(含)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且其相应知识产权成果在北京市内转化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员,需提供:
(一)发明专利证书1份、实用新型专利证书3份、外观设计专利证书3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3份的原件及复印件;
(2)北京市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及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相关证明材料。
7.以投融资或单位纳税为基础申请的,需提供:
(1)近三年累计自主投资超过500万元或股权现金融资超过1000万元,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前五名自然人股东需提供:
(一)增资协议(或投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验资报告(附银行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增资协议不能体现企业股权结构的,需提供工商局备案的公司章程,并加盖单位公章。
(2)近三年年均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前五名自然人股东需提供:
(一)经工商局备案并加盖公章的章程;
(二)单位近三年纳税证明:涉税信息查询申请表、涉税信息查询结果通知书(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
8.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近3年内年纳税20万元(含)以上的,需提供:
(1)最近三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备案表》由纳税人自行到税务局窗口打印(网上系统填写最近三年月均应纳税所得额,各年度单独填写);
(2)相关出资证明。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三条东安街6号2号楼2层203室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09:00-11:30;下午13时至16时
承诺时限:自窗口材料齐全、审批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联系电话:83326612、83326613、8332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