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第1张

巴州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核定依据。根据《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职工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有关部门和自治州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2021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新录用和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月工资。

(2)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根据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规定,2021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为22874元(91497÷12×3=22874),月最高缴存额分别按照职工和单位12%的缴存比例计算。

(3)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21号新政)2021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1540元,按职工和单位分别5%的缴存比例计算的最低月缴存额为154元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职工实际工资情况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的基数和月缴存额应当公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年职工和单位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为 5%-12%(职工和单位是同一个缴存比例,取整数值)。单位可以在上述比例范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住房公积金网信办调整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可通过霸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大厅(单位版)申报调整2021年的缴存基数,2021年6月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入账后方可调整本年度的缴存基数。7月份,新调整的基数就要发放和核定了。单位需要调整缴存比例的,必须先调整缴存比例,再调整缴存基数。

四。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成员代表讨论通过,并经巴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不低于5%)或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逾期。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41360.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2
下一篇 2022-08-12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