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处理条件:
首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或被列入违规等限制黑名单,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其次,房产已经网上登记,购买日期在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期限(2年)内。
三是当年缴存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
最后,在实缴员工的授权下,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自动获取和调用房产和婚姻信息。
办理流程:
第一步:缴存职工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手机公积金”,下载APP后,切换城市至“广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注册或登录。
手机公积金APP:点击下载
第二步:进入业务处理页面,选择收付业务的购房退库业务。授权后,信息系统会自动调取并显示员工新购买的一套房产信息,并计算可提取金额。缴纳职工确认房产信息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后,填写申请金额和归集账户,无需上传信息,待人脸验证后提交申请。
特别是该业务可以实时在线申请(月末、年末及特殊情况除外),信息系统会根据申请人的情况自动判断处理。
提示:
(1)网上计算的取款金额基于中心目前共享的信息。房产在中心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系统预算中的最高提取金额为办理贷款时登记的首付金额;如果中心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预算最高可提取限额为总房价的20%。
(2)职工家庭有多套住房符合购房条件的,可在线办理新购住房。网上提交申请前,一定要确认所有信息和取款金额。未提取的差额部分不予补足,也不办理申请人当年其他房产的购房提取业务。如有异议,不要在网上提交申请,可以选择在中心柜台办理。
(3)请务必填写并核对本人收款银行账户信息,以确保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安全。
(四)为避免影响其他业务,网上提交申请后,进入我的待办查询业务办理情况。如果收款账户有误,可以点击【修改】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也可以点击【取消】取消业务。
(5)已自愿缴存的个人暂不能网上办理此项业务。
(6)已开通对冲还贷业务且提取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暂不能网上办理。
(七)业务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9:00-12:00办理;3:30-16:30拨打中心人工客服热线0771-12329,转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