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

北京市东城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第1张

北京东城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用人单位+申请人)

更新时间:2021年2月19日

北京市东城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用人单位+申请人)

(一)雇主

用人单位在办理工作居住证相关业务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与东城区经济发展方向和产业规划要求相匹配;

2.注册满一年,法人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在东城区缴纳税费,企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

4.已按要求申报了本单位的年度需求计划,并获得了加工指标。

申请人

符合条件的雇主可以为其雇用 6个月或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雇员申请工作居留许可:

1.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学历的人员。

3.科学技术类、文学艺术类、哲学社会科学类国家级、市级奖项获得者;

4.在新型RD事业单位、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工作,且近三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上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的人员;

5.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实体工作,近三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8倍的人员;

6.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

其他3项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人员,其相应的知识产权成果在北京市转化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近三年累计自主投资500万元以上,或近三年股权现金融资1000万元以上或年均纳税500万元以上,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新创业团队及前五名自然人股东;

8.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做出突出贡献,近3年内年纳税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

按上述第1、2项申报的人员年应纳税所得额也应达到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所等组织就业人数的1.5倍;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就业人数的1.2倍。

注:条款中提及的工作经历和从业时间均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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