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条件
1.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调动、辞职、退休等情况。、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工资关系中断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不再为其缴纳公积金。
2.职工被封存账户恢复缴存或者转入现单位的,单位应当自工资发放之日起办理职工账户解封手续,重新核定职工的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并为其继续缴存公积金。
二。材料
1.存款人身份变更清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未密封)或存款人身份变更清单(密封)(一式两份,加盖财务公章);
2.单位经理的身份证原件。
存货人状态变更(启封和封存)清单。电子表格文档
存款人状态变更清单(启封和封存)-示范样表. xls
三。注意事项
1.职工账户被封存后,可用于公积金的缴纳、转移或提取。零余额员工账户不能封存或转移。
2.员工账户解封时,如果员工的缴费年度大于单位的缴费年度,则不允许解封。如果单位误将此类员工账户填入存货,如果已经填入,可以在备注栏标注“暂不解封”。
3.单位误封员工账户的,应及时解封员工账户;单位误解封职工账户的,应当及时办理职工账户封存手续。
4.《存款人身份变更(未封存)清单》或《存款人身份变更(封存)清单》涉及5名及以上员工的,单位应提供该清单的电子版。
四。处理地址
1.碑林
⑴公积金服务中心
地址:Xi碑林区振兴路
电话:029—89650838
(2)西铁支线
地址:友谊东路33号
电话:029—82325420
2.未央
(1)公积金中心位于Xi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地址:凤城八路95号
电话:029—86785149
(2)公积金中心未央管理部办公大厅
地址:Xi市凤城三路西口文景公园北门对面
电话:029-89160027
3.长安
中心基金长安管理部办事大厅
地址:Xi市长安区盛和家园一期27号楼1单元2楼
联系电话:029—85292677,85852160
(通过银行)也可以拨打以下银行网点电话咨询。
温馨提示:处理流程+时间
1.银行存款:公司提供必备材料-银行存款-打印业务收据。
2.公积金网厅:登录网厅-变更缴存人状态-解封或封存-录入或导入-确认。
工作日上午9:00-12:00-13:00(7、8月14:00-17:00),各存款银行网点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