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租房公积金怎么取?(条件+材料)
厦门租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和材料如下:
申请条件:
1.职工家庭在本市无房,租住商品房或社保租赁房或公租房。
2.办理前已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加工材料:
一、商品房租金
1.支付员工的有效身份证。
2.支付员工一级银行储蓄卡。
3.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二。社会保障租赁住房
1.支付员工的有效身份证。
2.支付员工一级银行储蓄卡。
3.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公共租赁合同
1.支付员工的有效身份证。
2.支付员工一级银行储蓄卡。
3.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
4.租金凭证
5.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描述:
(1)签约成功后,支付当月资金。每月10日后,系统会自动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已签约的银行卡。
(二)职工租住社会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月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每月实际租金支出;其他情况下,每个员工每月提取金额为1000元。
(3)职工是否无房,由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系统核实。职工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供本人或配偶无房证明(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厅自助终端打印,有效期一个月)。
(四)无法通过民政部门系统联网核实婚姻信息的,请员工携带能够反映婚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户口簿等)到银行网点存款。
(5)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购房或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动还贷,或被发现有虚假租房信息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