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结合赤峰市工作实际,决定全面启动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和优待证发放工作。
处理时间
开始时间:2022年4月29日
时间:2022年11月30日
发布对象
具有赤峰市户籍的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户籍不在赤峰,但居住在赤峰的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
处理地点
申请人的户口所在地在苏木乡镇和街道退伍军人服务站。
业务办理咨询电话: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