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创业及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一)毕业一年内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境内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沈阳户籍;
(2)毕业后首先在我市实现就业或创业,并完成就业登记;
③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参保状态正常;
④就业登记单位与养老保险缴费单位一致;
⑤创业要求创业实体注册地址在沈阳,注册时间在毕业后。申请人是法人(经营者)。
(2)毕业1年以上不满2年的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含境内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沈阳户籍,毕业后新落户沈阳;
(2)毕业后首先在我市实现就业或创业,并完成就业登记;
③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参保状态正常;
④就业登记单位与养老保险缴费单位一致;
⑤创业要求创业实体注册地址在沈阳,注册时间在毕业后。申请人是法人(经营者)。
二。补贴标准本科600元/月
政策享受期: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
三。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盛世通”APP,通过实名认证后在线申请。
在史圣首页底部,省心→好政策→直接服务惠民→在沈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及生活补贴。点击“立即获取”并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申请。
四。网上申请要求
①境内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经营者)为申创业的创业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和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五、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咨询养老保险单位注册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执法中心
024-22531302
沈河区人社局
024-22898825
和平区人社局
024-31096628
皇姑区人社局
024-86264370
大东区人社局
024-88219525
铁西区人社局
024-25711252
浑南新区人社局
024-23844089
于洪区人社局
024-85831307
沈新区人社局
024-89863050
苏家屯区人社局
024-89121280
辽曲人社局
024-87821329
新民市人社局
024-87851026
康县人社局
024-87342822
法县人社局
024-87125305
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024-64689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