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就业创业生活补贴本科毕业生申领条件
毕业一年内的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含国内、海外毕业生),申请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沈阳户籍;
(2)毕业后,先在我市实现就业或创业,并完成就业登记;
③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参保状态正常;
④就业登记单位与养老保险缴费单位一致;
⑤创业要求创业实体注册地址在沈阳,注册时间在毕业后。申请人是法人(经营者)。
毕业1年以上不满2年的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含境内外毕业生),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沈阳户籍,毕业后新落户沈阳;
(2)毕业后,先在我市实现就业或创业,并完成就业登记;
③按规定缴纳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沈阳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参保状态正常;
④就业登记单位与养老保险缴费单位一致;
⑤创业要求创业实体注册地址在沈阳,注册时间在毕业后。申请人是法人(经营者)。
咨询电话如有疑问,请咨询养老保险单位注册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执法中心
024-22531302
沈河区人社局
024-22898825
和平区人社局
024-31096628
皇姑区人社局
024-86264370
大东区人社局
024-88219525
铁西区人社局
024-25711252
浑南新区人社局
024-23844089
于洪区人社局
024-85831307
沈新区人社局
024-89863050
苏家屯区人社局
024-89121280
辽曲人社局
024-87821329
新民市人社局
024-87851026
康县人社局
024-87342822
法县人社局
024-87125305
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024-64689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