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市职工在本市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可在本市申请公积金贷款:
(1)在全国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在本市无住房的,视同购买首套住房;
(二)以职工家庭名义缴存的在全国有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
对具有本市户籍的外省市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给予重点支持。
在全国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外省市缴存职工或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及以上非改善型住房的职工,不受理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