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南朗街道公办初中学位安排原则
中山市南朗街道公办初中学位安排原则
1.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具有本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和各校招生范围,由相应学校录取。确需跨校就读的,在安排学位时,先满足学校招生户籍地适龄儿童入学,再考虑安排本街道户籍儿童跨校就近入学。
2。符合教育优惠政策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在街道公办学校就读。
3。本街道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指父母一方或一方户籍在本街道,但子女未在本街道登记)统筹安排在本街道公办学校就读。
4.城外的城镇街道。本市外镇街道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本街道公办学校。如果本街道公办学校学位富余,他们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才能被认定需要在本街道公办学校就读:南朗产权房(房产证或商住两用房产证)且要工作满一年(提供社保证明或营业执照)。安排街道公办学校统筹就读。
5.分是入围学生。申请流动人口积分入学公办学校的,今年符合积分条件的,在市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指标中排名(小学一年级620人,其中翠亨新区220人,南朗街道400人;初中一年级400人),经本街道教育部门审核,报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党工委批准,再统筹安排在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公办学校入学。
南朗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分布情况报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党工委审议通过,并于7月8日前将新生名单通知家长,7月18日前(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向家长发送通知,按要求提交信息,完成新生入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