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登记相关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28日
1。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的定义和区别?
答: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以蓄电池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够实现电动助力或者电力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主要技术性能要求:①最高时速不超过25公里;②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55kg(3)具备脚踏能力;④前后轮中心距不得超过125cm⑤蓄电池的标准电压不大于60伏;⑥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400W。
电动车是指以电力驱动的两轮道路车辆,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现行标准,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2。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上路行驶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答: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经国家强制性CCC认证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登记。
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电动汽车设立临时过渡期制度。电动车所有人依法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车辆登记并取得临时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3。购买电动自行车后,什么时间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答: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此外,2020年2月13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车,应在2020年8月13日前办理注册登记或临时登记。
原注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注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2020年8月13日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更换新号牌或者临时号牌。
4。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产地证、产品合格证丢失了怎么办?
答: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绿色品牌)的产地证、产品合格证丢失,需要找经销商补办;电动车临时号牌(黄卡)的产地证明、产品证明丢失的,可以由车主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相应证明。
5。车辆登记确认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申请注册(绿色标志)时,应确认刻制的15位车辆编码与证书、国家强制性CCC证书编号是否一致,是否具有脚踏功能。如有疑问,还应确认车辆尺寸(高度小于1100mm,前后轮距小于1250mm,鞍座长度小于350mm),车辆质量(小于55kg),限速。
电动车(黄卡)注册登记时,应确认刻制的车辆编码与提交的证书或证明材料是否一致。车辆编码锈蚀,若能识别部分字符,且车辆编码未被明显篡改,则视为合格。
6。三轮电动车能上电动车牌照吗?
答:不是,《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交通若干规定》第二款说,本规定所称电动车,是指以电力驱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现行国家标准的两轮道路车辆。
7。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的号牌安装在哪里?
答:应该直接安装在车辆后面。
8。电动车临时号牌和电动自行车号牌的使用年限?
答:电动自行车牌照有效期为5年,自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车主可在有效期届满前90日内申请延长有效期,每次延长期限为1年。逾期未申请延期的,视为自动注销注册。
电动自行车办理转移登记时,号牌有效期仍从首次登记之日起计算,不受转移登记影响。
临时电动车号牌有效期统一至2023年3月1日。
9。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核发号牌和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核发临时号牌是否收费?
答: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核发号牌、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核发临时号牌不收费。
10。阻止注册的情况有哪些?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2019年4月15日以后购买且不符合“国标”的车辆;(二)擅自组装或者改装的;(三)提交的车辆来历证明、产品证明与车辆信息不一致的;(四)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其他情形。
十一。已经上牌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还需要重新营业吗?
答:是的。长沙市行政区域内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必须在公安机关登记注册(含原登记注册需要续牌的电动自行车)。
12。注册需要哪些资料?
答:(1)登记电动自行车,应当交验车辆,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和国家强制性CCC认证。
(二)电动汽车临时注册登记,应当交验车辆并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申请电动车登记(黄卡)的车主证件、来历凭证遗失的,车主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可以出具相应证明,到登记点办理登记。
(3)原注册电动自行车换领号牌的,携带身份证、行驶证原件和号牌到车管所办理。
十三。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车需要买保险吗?
答:“两车”注册期间,长沙交警不会强制要求车主购买安全防盗服务和保险,而是鼓励车主自主选择防盗或保险服务。
特别提醒:
长沙市电动汽车注册登记工作将于2020年10月31日基本完成。届时,长沙交警将启动“两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专项整治,探索启动“两车”违法行为电子抓拍(如闯红灯、越线、逆行、搭载多人等。),以进一步规范“两车”停放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