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教师体检项目

共产主义信仰2022-08-12  18

2022年南宁兴宁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

体检指定医院: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0771-550135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浦路体检中心,0771-2636285,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朱敏路体检中心);

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北门;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63号0771-3811838);

南宁国际壮医医院(南宁市良庆区秋月路8号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住院楼4楼健康管理中心,0771-3376603)。

识别条件

(1)思想道德状况。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教师资格;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对学历和技术资格的要求。

1.初中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应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根据广西实际情况,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前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可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这些毕业生所在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未备案的不予承认。“毕业”“毕业”不符合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3)普通话等级要求。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B级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汉语教学科目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甲级。

(4)身体条件和体检要求。

身体素质良好,心理健康,无传染性和精神疾病,满足教育教学需要,体检合格(体检结论一年内有效)。标准和操作程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办法(试行)》(桂发〔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和办法(试行)身高要求的通知》(桂发〔2016〕38号)、《关于取消教师资格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

申请人应在上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由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3.告知承诺: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在定点医院体检合格的,可选择告知承诺或直接在确认点提交体检表(请提前下载附件1到定点医院体检)。孕期不能做胸部透视的,应先完成其他体检项目,在确认点签署承诺书后办理教师资格证。

(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教师资格的学科、板块应与考试证书标注的一致);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可申请直接承认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学科的任教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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