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南沙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表
(1)具有南沙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含外区市回区的),按区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招生范围直接到公办初中就读。
(二)下列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1.对口公办初中学位不足的,根据适龄少年符合“户到户协议”条件的时间,按照顺序和公办初中学位数量进行入学,因排名靠后未能入学对口公办初中的适龄少年。
2.居住单元内有初中7-8年级的适龄少年(同一家庭出生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除外)。
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的适龄青少年。
4.具有广州市非南沙区户籍的公办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在户籍区无房产,在南沙区有合法房产为唯一实际住所,在南沙区有学籍的适龄少年。
5.对在南沙区居住满五年,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险种之一)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其学位,按照随迁子女在广州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执行。
(3)以上招生地段涉及的居住单元应为住宅,不包括公寓、商铺、车库等。
(4)具有南沙区户籍的学生,申请进入南沙区公办初中非起始年级就读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5)户籍在广州市非南沙区的适龄青少年,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区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