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随子女在中山市避难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的证明
4.不动产权利证书
(直系亲属证明可提供以下之一: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户籍档案底本、亲属关系公证书、亲子鉴定、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本、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收养登记证、收养公证书。)
验收部门
拟设公安局窗口(或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点击查看:如果对入户一无所知,也可以打电话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