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学毕业生离校前可以享受哪些补贴?
新疆大学、乌鲁木齐职业大学等乌鲁木齐市高校(含高职、中职、技校)应届毕业生,家庭收入低、有残疾、享受助学贷款的,可在学校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人。
2。大学毕业生去实习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到见习基地企业进行就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50%支付岗位津贴,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大学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和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人员在各类企业就业的,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部分,按照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全额补贴。
4。企业招聘大学毕业生有哪些优惠政策?
企业招用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全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基数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企业技能岗位招用大中专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开展企业新学徒培训,培训期1-2年,按不超过5000元/人/学年的标准给予补贴。
当年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各类登记失业人员达到现有职工人数15%的中小企业(100人以上企业为8%),给予担保贷款,期限两年,最高300万元,按规定贴息。
用人单位招用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享受不超过5000元/人的就业奖励。
小微企业招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税收吸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之月起三年内按实际从业人数扣除。
5。大学毕业生去基层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对回乡从事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其实际参加的社会保险种类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最长3年的生活补贴。
到基层开展支医、支教、支农、扶贫“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生活补助和一次性安家费,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购买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考研加分政策。
实施“红山青年大学生成长计划”。通过“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每年按不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10%的比例,招聘(聘用)服务期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
6。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持有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乌鲁木齐市创业,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合伙经营或合资经营的,适当提高贷款额度。
在我市创业孵化基地落户的中专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创业者,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服务、租金减免等优惠政策。
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在社区从事自主创业和创办小微企业的,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奖励资金;我市农村户籍返乡创业高校毕业生成功创业并持续经营的,按照不超过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离校后2年内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证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职业院校毕业生,按照不超过125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自注册个体工商户当月起3年(36个月)内,扣除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7。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其个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之和享受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