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山区公租房最新消息

琼山区公租房最新消息,第1张

2022海口琼山区公租房腾退房源配租指南

海口琼山区公租房出租

出租房屋来源

租赁住房的分配来源主要有:一是保障对象不具备保障资格,年审后被强制退出的住房;二是保障对象主动申请退房;三是由于公租房小区地处偏僻,居住不便,保障对象不得不申请变更保障方式,要求货币补贴,因此退出配租住房。为保证房源充分利用,避免闲置,自腾空之日起30日内分配房源。

房屋类型

(1)永修花园(秀英区长滨路),规模1F2T,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

(2)博雅小区(琼山区博雅路),规模2F1T,建筑面积约49平方米;

(3)郑村惠民小区(琼山区新大洲大道),规模2F1T,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

(4)民安小区(美兰区青年路),其中:2F1T公寓,建筑面积约51平方米,1F1T公寓,建筑面积约37平方米;

(5)凤翔花园(琼山区法真路),面积2F1T,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

租金标准

(1)永修花园租金标准为6.5元/㎡;

(2)博雅小区租金标准8元/㎡;

(3)郑村惠民小区租金标准为7.5元/平方米;

(4)民安小区租金标准8.5元/㎡;

(5)凤翔花园租金标准为8.5元/㎡。

出租房屋的分类

我区保障对象对房屋位置的需求意愿集中在对相对较近位置的强烈需求,对较远位置的需求不强烈。为了保证公开合理分配的原则,根据房屋的位置,分为两类:

一类房源工作生活相对方便,有博雅小区、郑村惠民小区、凤翔花园、民安小区等。

二类房子位置比较偏僻,配套不完善,有永修花园。

确定租金分配的对象

根据《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配租对象为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我中心根据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含低收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书的时间顺序、申请人家庭人数、租赁房源类型等确定配租对象。按时间顺序编号,一户有一个轮候号。房源分配原则上是一个月一次。

(一)分配原则

1.等待时间排名。分配主要以获得资格证书的等待时间为依据,首次分配以首次获得资格为依据。

2.考虑优先分配。为照顾我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寡老人、重度残疾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复员军人,以及申请人家庭现住房被认定为应当拆迁或停建的危险房屋的人员。根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每轮配租可安排一定比例的优先家庭。

3.住房分类和租金分配。在当前配租周期内,先安排一类房源,再安排二类房源。ⅰ类住房按照保障对象取得资格证书的等待时间进行分配。根据轮候时间和本人取得二类房源资格证书的意愿,轮候时间会逐渐增加,直至满足可租家庭数量。

4.尊重保护对象意愿的原则。对象可根据自身情况放弃实物配租,选择货币补贴形式。

(2)确认程序

生成每期待分配的保障对象名单,由区住房保障中心保障科根据上述分配原则负责上报。经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分配结果报区住建局备案。

(3)宣传

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待配租轮候对象名单,公示时限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号、共同申请家庭人数、收入等详细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租房选房工作流程

(一)确定选租和选房时间。

配租选房时间由区住房保障中心选定,做好相关会议准备并通知配租对象轮候名单。地点:府城中山北路28号琼山区住房保障中心。

区住房保障中心确定轮候对象名单。经通知,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配租选房的,视为放弃当期公租房配租资格。

(2)租金分配和住房选择

1.轮候对象的房号选择:申请人按照轮候顺序号依次入场,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随机抽取房号。

申请人应携带身份证亲自参加选房。如果申请人不能出席,申请人的家属可以作为代理人。代理人必须携带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等身份证明。

2.申请人选定房号后,将在《分配选房确认单》上签字确认。

(三)公告

确定分配对象选房结果后,分配结果应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4)签订合同的程序

承租人选定房号后,在规定时间内与区住房保障中心签订《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选房号后拒绝签订《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实物配租权。申请人连续2次放弃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安排的,5年内不得申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

后续管理

根据《海口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未按照本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主动申报本人及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自有住房、财产价值、家庭人数,虚报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的,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在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居住,且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如催缴仍未支付且要求满足其他相关要求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作出取消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的决定,同时取消已签订的保障协议,收回已分配的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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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39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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