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名园长人才引进补贴政策
根据《长沙县引进培养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长沙县引进知名院长给予相应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人才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5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主任医师以上;卓越的管理能力和业界公认的管理业绩;引进的三级医院院长应为现任或前任三级医院院长(副院长),引进的二级医院院长应为现任或前任二级及以上医院院长(副院长)。
人才需求:
长沙县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计入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相应顺延)。在最低服务期内,将进行年度专项考核,并根据考核等次发放生活补贴。当年补贴次年发,服务期满不发。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生活补助。在长沙县首次购房的,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
人才补贴:
1。某知名院长介绍到某三级医院
年度专项考核优秀和生活补助50万元/年,合格的40万元/年;补贴20万元购买。
2。著名院长介绍到二级医院
生活补助为优秀专项考核30万元/年,考核合格20万元/年;补贴20万元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