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潜江转学政策(条件+时间)
2022年潜江市转移政策
(一)出让和转让的条件。
除返校生外,城市公办学校不得接收非正常转学生。回老家需要有城市户籍(去花园城市学校需要有花园户籍,去泰丰下辖学校需要有花园或泰丰户籍)。户口迁入满一年,可以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对符合条件的返校生,学校应当予以接收,不得组织转校生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接收转校生的条件。
(二)转移与转让原则。
市区学校实行“同城不转”原则,即市区公办学校(包括花园和泰丰所辖学校)之间不能互相转学,以保证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
(3)转移和转移过程。
符合条件的归国留学生,凭本人城镇户口簿和有效居留证件,于8月20日至29日办理相应学校的转学手续。学校认真核实学生信息,符合条件的填写《转学申请表》,经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分校(学区)审核。各分局(学区)于8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进行基础教育考试。未经基础教育部门审批,学校擅自接受转学的,不予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