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民众街道公办小学学位安排
中山人民街公立小学学位安排
①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具有本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小毕业生,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和各校招生范围由相应学校录取。确需跨校就读的,在安排学位时,先满足学校招生户籍地适龄儿童入学,再酌情为本街道户籍儿童安排跨校申请就近入学。
跨校报考的,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审核以下证明材料:父母居住地房产证(如果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或国土部门提供的土地证或房产证所在地村(社区)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关系证明,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发放。跨校申请可有多个志愿,按顺序排列。当被请求学校的学位不足时,通过抽签的方式安排学位,无法获得学位的学生就读原户籍所在地学校。
本街道适龄儿童未办理注册或逾期未注册的,原则上不再按区安排学位,由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入学。
②符合教育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由街道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在街道公办学校就读。
③人民街道户籍人员适龄子女由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安排在街道公办学校就读。
④本市外城镇街道。本市外镇街道户籍人员子女(户籍必须是本市外镇街道)跨镇街申请在我街道公办学校就读。如果我们街道公办学校有富余学位,在人民街道工作生活、入学时缴纳社保、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年以上,由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在街道公办学校就读。
⑤入围学生分。申请流动人口融入公办学校,符合融入条件,在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指标数中排名靠前的,由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在街道公办学校就读。不服从安排或不按时报到者,视为放弃在我街道公办学校就读。
适龄儿童入学审核安排结果将于7月8日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