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货运物流保畅通工作的通知》(国办〔2022〕3号)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交通管制运输保障专班关于做好货运物流保畅通工作的通知》(运明电〔2022〕81号)。根据《国务院保障物流安全畅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焦云明电〔2022〕113号)精神,现将《湖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行证的适用范围
“通行证”是保证疫区重点物资运输畅通的重要证件。重点保障的起止点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医疗防疫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农业、能源、原材料、重点工业品、重点外贸企业等重点生产资料的运输。重点物资的收发单位提出申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根据各部门要求,
重点物资运输起止地点未启用的,无需办理通行证。
二。传递过程
通行证在线和离线申请。
(一)在线处理过程
1.启动时间。2022年5月13日零时。
2.注册。用户可通过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或通过安卓应用商店、华为应用商店、苹果应用商店下载“云政通”APP,完成安装注册。
3.申请。注册用户登录“交通通”APP,点击“通申请”,输入申请人、车牌号、始发地和目的地、驾驶员等信息。如实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选择重点物资类别进行运输。
4.审计。系统会根据用户关键资料的类别自动推送到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5.证书的颁发。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通行证。
6.接收并颁发证书。司机可以通过“交通通行证”APP获取通行证并出示。
(二)离线处理流程
1.过程。线下办理流程仍按《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运输组关于统筹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的实施方案》(湘肺炎防治厅发〔2022〕3号)的规定执行。
2.渠道。线下跨省“通行证”由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云平台”办理;线下省内《通行证》由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办理,使用全国统一标准体系。
三。通行证管理
(一)通行证管理实行“谁申领谁负责,谁审核谁管理”的原则。实行“一车一证一行”,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且必须与本人证照和车辆一致。有效期到期后自动失效。如果线路发生变化或者证书过期,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新的许可证。车辆运输过程中,司乘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配合检查,并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2)电子通行证与纸质通行证具有同等效力,各地可通过扫描通行证(仅限电子版)上的二维码进行查验,或通过通行证上记录的验证电话联系相关部门查验相关信息。
四。我省办理通行证的联系方式
备注: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电话为13667339005和13873157418。
五、提示
(1)司机和乘客应提前了解始发地和目的地以及沿途地方的防疫政策,做好相关准备。
(二)申请人或驾驶人违反防疫要求的,请及时告知省级后勤保障机构(联系方式为通行证记载的发证单位信息核查电话),申请人和驾驶人将被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申请人和驾驶人不再签发通行证。
原文链接>: gt gt关于办理湖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