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实施细则

扛旗2022-08-11  12

长沙县紧缺急需卫生健康人才引进补贴

根据《长沙县引进和培养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长沙县对急需卫生人才给予相应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人才条件:

每年年初发布一个紧缺急需专业目录。引进人才在目录内并符合以下条件: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人才需求:

长沙县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计入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相应顺延)。最低服务期内每年进行一次专项考试,根据考试成绩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次年发放,服务期满后不再发放。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生活补助。在长沙县首次购房的,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

人才补贴:

专项年度考核优秀生活补助5万元/年,合格给予3万元/年;补贴5万元购房。

经介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并通过年度专项考核的,再给予10000元/年奖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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