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名优特教师条件

单晓娜2022-08-11  28

长沙县名优教师人才补贴政策

根据《长沙县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实施办法(试行)》,对基础教育领域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科研或管理经验的县外引进名师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人才条件:

1。第一类名师。年龄50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帮助学生在全国高中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联赛中获得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荣誉的学科竞赛教练员;教育部组织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和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培养优秀运动员的优秀教师。

2。第二种名师。【/S2/】年龄50周岁以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首席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或教育工作者;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湖南芙蓉支教老师;湖南省未来教育家或精英教师的培养对象。

3。第三种名师。年龄45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地市级名师工作室首席教师;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野外课堂教学竞赛和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4。第四种名师。【/S2/】40周岁以下,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野外课堂教学竞赛、比赛一等奖及以上荣誉获得者。

人才需求:

长沙县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内实行年度专项考核,根据考核等次发放生活补贴。补贴次年发放,服务期满后不再发放。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生活补助。在长沙县首次购房的,给予一次性住房补贴。

人才补贴:

1。名师第一课

年度专项考核优秀,生活补助20万元/年,合格生活补助15万元/年;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

2。二级名师

专项年度考核优秀生活补助12万元/年,合格生活补助10万元/年;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

3。三级名师

专项年度考核优秀生活补助5万元/年,合格生活补助3万元/年;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

4。第四种名师

年度专项考核优秀,生活补助3万元/年,合格生活补助1万元/年;给予10万元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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