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第1张

上海公积金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指南

一、适用范围: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公积金贷款,且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其法定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个人账户状态为暂停支付或封存状态。

二、搬运地点: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或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

三。搬运要求:

1.原始鉴定材料:

(一)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2)提取人是第一顺序合法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提供公安、民政等政府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提取人与死亡职工关系的证明材料;

(3)出票人不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或者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2.提取原始证明材料的理由:

死亡证明或死亡宣告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注明死亡日期的户籍注销证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等。);

3.继承人名下的城市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账户的借记卡)

(本市借记卡开户银行应为以下18家银行之一: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农业银行上海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平安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行、民生银行上海分行、邮储银行上海分行、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广发银行上海分行、北京银行上海分行。 )

四。处理流程:

提供个人必备材料-

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单位支取的,由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从“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存储专用账户”或“自愿缴存专用账户”提取的,应当到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

动词 (verb的缩写)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不及物动词注意事项:

业务需要保留身份证明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代理人扫描、打印或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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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37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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