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鉴证及就业派遣
高校毕业就业协议验证及就业派遣
1。就业协议的核实:对于市属用人单位和市属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的毕业生,协议无需各市毕业生主管部门盖章(教育局所属学校除外),就业计划列在各市毕业生主管部门,括号内注明接收单位名称。外省毕业生应符合各省相关要求。
2。调度:
【1】择业期内(毕业后两年),跨市或中省用人单位转业的毕业生,应在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办理转业手续;省外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期间有跨地区就业单位的,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2】《报到证》如有遗失,可在聘用期内(毕业后两年内)持本人申请、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到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补办。
【3】调剂改派主要包括以下材料:(1)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申请改派到原籍或其他就业单位的,须持以下材料:①原报到证明;②原接收单位终止或辞职证明(定向生需提供定向单位或地区意见);③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部门调整改派意见(定向生需提供学校正式文件);(4)与新就业单位签订的协议(送回原籍可免此)。
(2)毕业时被送回原籍或人事代理机构的毕业生,申请改派到其他就业单位的,须持以下材料:①报到证明原件;②与新就业单位签订的协议。
【4】2019届毕业后,应到辽宁大学学生就业创业中心进行调剂和改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