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山西省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一、组织领导
根据《山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规定》(山西招考委〔2021〕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山西教育厅〔2022〕7号),各市要成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区疫情防控、考试安全和考试工作。要把中考组考和防疫纳入地方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重点,统一部署,统一要求,层层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中考工作主体责任,完善考试工作规定、考试实施细则和应急预案,加强考试组织,严肃考风考纪,严密防控风险,有效应对舆情。要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严厉打击各种考试作弊行为,特别是组织团伙作弊、通过网络或微信传播谣言等违法行为。,严重干扰正常的考试秩序,保障考试安全。
二。疫情防控
各市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山西省高考群体防疫工作实施方案》(晋教〔2020〕9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山西省高考应急预案》(晋教〔2020〕8号)、《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山西省2022年高考防疫工作的通知》(晋教〔2020〕8号)
(一)及时完善工作制度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总结考试防疫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团体考试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应急预案和非应届毕业生健康状况监测措施,细化考试各环节防疫工作流程,积极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问题,补齐防疫工作短板漏洞。要积极联系和配合卫生部门和疾控机构落实考点防疫工作职责,为各考点安排负责防疫和处理的专职副主考,配备专门的防疫人员,为各考点指定定点医院,安排疾控人员对参与考试人员进行防疫培训,为各类考点提供卫生消毒和防疫指导。
(二)分类试验场
根据各地卫生部门和疾控机构对疫情防控形势的综合判断结果,各市要增加足够的常规备用考点,并提高备用隔离考点在各考点中的比例。对于因封闭区域无法前往原考点的考生,可以通过设置“重置考点”等措施安排考生参加考试。对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特殊候选人。,可通过设置院内考场、隔离考场等措施安排考生参加考试。“重置考点”、医院考点、隔离考点等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配备足够的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配备安检、视频监控、手机屏蔽等设施设备。
(三)加强预审人员管理
各市要引导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按要求做好考前连续14天的本地健康体检工作,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区域流动,到达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不要前往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目前仍在其他省(市、区)的考生必须在考前14天(6月6日前)尽快回到考点参加考试。途中,他们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到达山西后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告,配合属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学校负责监测应届毕业生的健康状况。6月6日起,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体温测量,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学生离校后,家长(监护人)负责继续测量体温和记录。往届学生的复读学校或家长(监护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做出承诺。6月20日上午进入考场后,考生将《山西省2022年中考考生健康状况登记表》(见附件1)交给监考老师。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应在上岗前14天开始监测健康状况,如实记录并填写《山西省2022年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登记表》(见附件2)。健康状况报名表可在山西招生考试网中考专栏下载。
(四)做好急救准备
各市要根据当地疫情情况,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调整相关防疫措施。在卫生部门和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疫情预测和应急演练,确保疫情发生时第一时间快速反应,按照应急预案处置;要加强对考点防疫工作的指导,切实帮助考点解决和处理相关问题,推动考点各项防疫工作的落实。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加强个人防护,加大考场座位间距,保持考场通风,做好消毒工作,防止考试期间聚集性疫情或散发病例的传播,切实保障考生和考试相关人员的健康安全。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组织安排
1.中考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考试前,各市要按照标准化考场要求,安排专人对所有考场进行详细检查。不合格的要在考前一周整改到位。
2.每个考点设一名考官,考点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主要负责,设2至3名副考官;每个考场将分配一名本校主监考和一名外校副监考;是否任命监督检查员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同一考场的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和监考人员应当由不同单位的人员组成。
3.各市负责考场安排。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按照“垂直一条龙”的方法,从面向讲台的最左侧第一排开始,单人单桌一字排开,课桌的开口向前排列,前后相距80cm以上。
4.中考期间,省、市、县三级分别抽调人员组成巡视组,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市督学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每个考点至少有一个市监,严格要求他们回避。督察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派出机构报告。检查结束后,巡视组向派出机构报告工作,提交巡视检查报告。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回检查,认真研究检查人员指出的问题并按规定及时整改。
5.中考期间,实行考试报告制度。按照“一天一报,有情况随时报,无情况不报”的要求,逐级上报省招考中心,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
6.各级考试机构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舞弊问题,以及因考试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的严重违纪、作弊的考点,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科目、成绩和时间:
语文120,数学120,英语120(听力考试20),理科150(物理80,化学70),文科150(历史75,道德与法治75),总分660。
考试时间为6月20日、21日、22日。具体时间见下表:
2.道德与法治为开卷考试,其他科目为闭卷考试。《道德与法治》开卷考试期间,考生只允许携带普通初级中学编写的教材,不允许携带其他书籍和参考资料。
3.英语听力考试采用播放录音的方式。录音于6月22日上午8: 30开始播放,不能提前或推迟。录音只播放一次。
4.中考改革试点城市二年级考试由试点城市自行安排组织。
三。阅卷和公布成绩
(一)评卷工作由各市招考中心负责。各市要做好科目阅卷工作。
选拔和任命评卷组长,并按时参加省教科院组织的评卷组长培训会议;制定完善评卷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流程,并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评卷工作质量;加强考生答案的安全保密,所有阅卷的地方都要录像回放,保证每个工作环节、工作场所每个考生答案的安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处理和管理检查数据,确保各类检查数据的准确性。
(2)评卷统计工作结束后,各市负责将考生成绩上传至省中考平台,同时公布试卷评阅办法,受理考生的试卷评阅申请。
四。考试担保
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地要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招生考试支出标准的通知》(晋财教〔2016〕24号)的规定,提前做好考试费用预算,并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向同级财政申请拨付专项资金,弥补考试费用的实际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