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取得收入是否属计税
重庆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取得的收入是否应税
答:是的。
在公司担任儿童事务、监事的个人,不在公司任职而取得的儿童费、监事费,属于劳务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在个人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的,被聘用的,兼任董事、监事的,属于工资薪金。董事费、监事费和个人工资收入应合并计算,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S2/]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延伸阅读:2021重庆新个人所得税标准
一、扣税线:年综合所得6万元以上;
二。执行时间:2021年1月1日起
三。详细政策:
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已在同一单位每月从工资、薪金中扣缴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所得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本年度从工资、薪金中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将累计费用扣除,扣除额自1月起全年按照6万元计算计算。
即纳税人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当月,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预缴款;累计收入超过60000元的当月及年度内后续月份,提前扣缴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全体员工全额扣缴申报,并在《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对应纳税人备注栏中注明“上年度每月进行申报,年所得不超过6万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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