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补助
⒈提案国
参加高考当年的贫困家庭学生、正式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且有就读意愿的学生、当年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城乡贫困家庭学生、经济困难家庭残疾学生和残疾儿童、孤儿、建档困难家庭学生、支出困难低收入对象、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
⑷供资标准
各地自行制定资助标准,资助标准不得低于自治区规定。自治区的补助标准为:根据录取院校的位置和距离,对自治区内院校录取的每名贫困新生给予500元一次性补助,对自治区外院校录取的每名贫困新生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