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广西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第1张

桂林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桂林市贫困行业企业社会保险费分期缓缴政策

1。适用范围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和铁路运输企业。上述行业中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有雇工的单位,按照企业办法缓缴。对于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2。实施期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缓缴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其中2022年4月已缴费且未申请退费的企业,缓缴月份可延至2022年7月。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延期缴纳时间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3。处理方法

现场由符合条件的贫困行业企业社保经办人员带材料到社保大厅窗口受理延期缴费业务。桂林的申请地点为:桂林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二楼业务受理大厅(秀峰区彝人路24号)。

4。所需材料

贫困行业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复印件(见附件1)。

5。补充付款

企业应当在缓缴期满后一个月内缴纳缓缴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延期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缴纳到位,期间免收滞纳金。

6。提前还款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提前缴纳缓缴费用。

具体流程如下:贫困企业社保经办人员携带《社会保险费预缴申请表》(见附件2)到社保中心申请预缴。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延期费,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注销流程及时办理。

7。2022年5月社保保费结算日期延后

为方便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有更多时间申请延期缴费,本月的结算日期将延长至20日(政府养老金和职业年金除外)。请要求参保单位在20日以后到税务机关缴纳。

附件1《贫困行业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预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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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37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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