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怀孕建档

霜叶红于二月花2022-08-11  30

青岛市南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指南(对象+孕期+流程)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切实促进母婴健康,居住在市南区的孕产妇可享受免费基本卫生服务。

一、服务对象:

住在市南区的孕妇。

二。主要内容:

建立青岛市母婴健康手册,享受孕期健康管理、产后家访、42天体检等服务。

三。服务流程:

(一)怀孕8-13周的孕妇

在常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设立《青岛市妇幼保健手册》。

孕早期健康教育、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营养保健、低盐饮食、致畸因素及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等。

确定孕龄和预产期。对于不能确定末次月经或月经不调的孕妇,建议孕妇可以通过b超检查的方式确定孕周和预产期。

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妇科手术史、妊娠史等。、观察体态和精神,进行全身体检、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肝、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夫妻一方为孕妇,户籍或居住地在市南区(青岛市外户籍在市南区居住3个月以上,纳入管理)。青岛市妇幼保健手册建立后,夫妻双方可持户口簿、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夫妻双方携带居住证、生育服务手册或外地生育证,可在市南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免费领取3瓶复合维生素。

(二)孕15-20周(最好是16-18周)的孕妇

拿着《青岛市妇幼保健手册》去市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做产前筛查。

对于户籍在市南区或丈夫户籍在市南区的孕妇,携带《母婴保健手册》、《户口本》、《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出生医学证明》、孕期b超报告单到市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免费产前筛查。

对于流动人口的孕产妇,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到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开具纳入管理证明。

由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法与医保联网,在青岛享受生育保险的孕妇需要携带居民医保卡、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在发放生育筛查申请表时进行医保联网。

以上所有需要携带的具体文件,将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青岛市妇幼保健手册》后,由社区医生详细告知。

(3)产后42天的产后访视和产检。分娩后,产妇应主动联系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邀请免费产后访视。

四。市南区孕产妇登记管理服务站

[ 八大峡街道办事处]

夏露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关雎下路1号4

电话:82683281

[云南路街道办事处]

云南街道嘉祥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嘉祥路3号

电话:82622069 82622035

[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河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河南路19号

电话:82875412

[江苏路街道办事处]

黄县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黄县路37号

电话:82799622

[八大关街道办事处]

香港西路社区服务中心

地址:香港西路18号

电话:89073060

[湛山街道办事处]

延安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延安三路206号

电话:83876052

[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

闽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闽江路116号A -3

电话:85711461

南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山所、伍肆广场社区)

地址:南京路88号

[八大湖街道办事处]

巢湖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巢湖路甲2号

电话:85724360

[珠海路街道办事处]

海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海口路5号东门

电话:85920836

[金门路街道办事处]

卢希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仙游路7号

电话:85888151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13694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