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投靠亲属落户办理指南
应用条件
配偶、父母(含配偶父母)子女可相互投靠办理本市户籍。
请申请材料
1.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和家庭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3.投靠配偶在本市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相互投靠的,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亲子关系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
(1)户口簿
(2)出生医学证明
(3) DNA亲子鉴定
(4)公证证明
(五)公安派出所证明。
(六)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简历或招聘表复印件。
处理地点:
搬进当地派出所或办证大厅。
处理时间:
市区内:9: 00-12: 00,13:00-17:00;县内:8: 00-12: 00,15: 00-18: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