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可以在异地报销吗


成都异地就医报销结果跟本地不一样?

异地就医备案后异地就医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不一样是正常现象!

首先大家要知道,异地就医结算遵循一个原则:就医地目录和保险地政策!

异地就医场所目录:异地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目录。也就是说,异地就医哪些可以报销,哪些不能报销,都是以就医地的药品目录为准。

目前各省的医保目录略有不同,所以参保人异地就医,医保支付范围也会有相应的差异。

参保地政策:执行参保地政策,如统筹医保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

为确保同一地区参保人员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基本平衡,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实行参保地支付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异地就医的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报销金额等...这些都是按照参保地的标准进行的。

例如:

我们假设王姐参加了A市的居民医保,结果去了B市看病(她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记录)。

某市居民医保规定,省(三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50%,限额15万。

B中的城市居民医保规定三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5%,限额为20万。

那么王姐这次去B市看病,B市规定的医保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是可以报销的,但是报销比例按照A市住院的标准只能是50%,限额15万。

提示:

如果不办理异地病历,异地就医后回参保地办理手工报销,那么报销范围和比例都是按照参保地的标准,不会出现“异地就医,报销结果与当地不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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