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厦门技能人才落户政策取消了吗?
不取消!目前厦门的技能落户政策仍按2020年6月更新后的政策执行。最初的政策如下
关于进一步优化技能人才落户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明确技能型人才的需求类型
为确保技能人才落户政策更好地适应产业发展要求,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将市人社局最新发布的《厦门市部分重点和紧缺职业(工种)指导目录》中具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岗位确定为技能人才落户申请类型。
我市公布的部分紧缺急需职业(岗位)中,因国家职业资格改革取消职业资格证书或变更名称的,取消前取得的职业(岗位)证书可作为技能人才落户依据;证书涉及的职业(工种)名称调整变更的,仍可使用调整变更后的原工种对应的职业(工种)证书,享受技能人才待遇。
二。调整社会保障支付期
男50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在厦门市合法就业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中级工,在厦门市合法就业并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1年以上的高级工,在厦门市合法稳定就业的技师、高级技师可在我市落户。2015年6月30日后毕业并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不受职业资格证书工种限制)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厦门落户合法稳定就业。
以上年龄均按满一周岁计算,精确到日,即应在达到相应年龄限制的日期前提出申请。
三。调整和优化结算规则
技能人员由用人单位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一年内不再受理申请。
技能工作单位位于思明区、湖里区的,可凭厦门市土地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为居住用房,所有权份额不低于51%,简称“自有房产”)申请落户思明区、湖里区房产;在本市无自有房产的,由公安部门通过电脑自动分配方式随机分配到岛外各区人才集体户。技能人才所在地以第一次分配为准,不重复生成。
技能型工作单位分布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在本市无自有房产的,按集体单位、派出所公户顺序落户。
四。建立技能人才积分落户工作机制
人、公安部门要共同加强对技能人才提交的落户申请材料的审核。技能人员在申请落户时,应当签署书面承诺,保证不存在弄虚作假、非法获取技能资格证书、虚假用工等行为;用人单位应当对用工情况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查实技能人员有虚假承诺或者有关部门核实存在隐瞒、欺骗、非法取得技能资格证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不予办理申请,并纳入失信记录,取消其申请技能人员落户资格3年。技能人员已落户的,人社部门将通知公安部门注销厦门户籍,退回原籍。对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取消其3年申请技能人才落户资格。
此前发布的技能人员落户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在本通知发布实施之日前已提出申请的,以原政策为准。本通知自2020年7月6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公安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