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藁城区摩托车禁行道路通行管理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和我区主城区道路交通状况,现决定主城区限制摩托车通行。公告如下:
一、无车辆
全天禁止摩托车(包括燃油、电动摩托车、三轮车)在限制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军、警、消防摩托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道路交通限制。
保障民生的行业级交通工具(如邮政快递、水运、空运、送奶等。)由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过渡期内采取有限控制措施。
二。禁止的部分
1.连州路:李安东街-联西街段
2.世纪大道:李安东街-莲溪街段
3.四明街:世纪大道易师傅路(不含)
4.李安东街:世纪大道易师傅路(不含)
三。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属于拼装车,不准上路行驶。
四。本通知自2022年5月18日起施行。
资料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2h9FzPcI7C7_N44lfJA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