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租房落户政策

白虎堂2022-08-11  13

2021哈尔滨租房落户办理指南

处理条件:

在当地租赁居住半年以上,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为承租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同户父母或公婆办理落户。

房屋所有权人同意承租人安置,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出租屋地址只能落入一个租户的户口,原租户的户口不会迁出,其他租户不能再申请落户;房屋所有权人到房屋租赁管理处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并缴纳房屋租赁税,承租人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合法租赁协议;承租人在哈尔滨市缴纳养老保险半年以上(含),在所租房屋落户地址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含)(以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缴纳房屋租赁税或缴纳养老保险为准)。

申请材料:

承租人落户申请书、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在哈尔滨九县市的,公安机关查询打印);

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在公安机关现场签署同意落户的书面标准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屋租赁税费缴纳证明、承租人养老保险缴纳记录、业主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说明:

(1)落户政策中,未成年子女随迁户口的户主不是其父母的,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母婴健康手册原件或加盖学校公章的电子学籍档案复印件;

(2)随迁的未成年子女,出生时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有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可以随迁;

(3)随迁子女年满18周岁仍在学校就读的,由学校提供在校学生证明,可随迁;

(4)离婚带孩子落户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承诺时限:

准备完成后,派出所将有三个法定工作日;户籍大厅将在法定工作日完成。

经办机构:

落户当地公安户籍派出所;户政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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