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办理期限是多久?
天津市居住证
发布日期:
受理单位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完成审核发证,并将认证信息上传至市公安局认证机构。
证书准备时间:
市公安局发证机构应当自受理单位审核发放之日起10日内制作并发放居住证。
注: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具的,最长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出具。
窗口接受者:
区公安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验收条件:
在天津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公民,可以申领居住证。
政策咨询电话:
2394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