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低保金是多少钱

板岩2022-08-11  13

2020长春低保最新标准

2020年,长春将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

特定标准

(一)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20元提高到71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10元提高到500元。

(二)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为每人每月711元至1100元;农村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为每人每月501元至750元。

(三)城镇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830元提高到1130元,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860元。

调整后的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调整范围

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后城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户籍(居住证)在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新区、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的居民。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努力使我市全面小康更加丰富多彩、质量更高。这一标准的提高将惠及4.5万城乡贫困人口,每年增加财政投入1.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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