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最低生活保障条件怎么认定?
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确定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刚性支出是认定低保的四个基本条件。
(1)家庭收入。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扣除个人按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支出后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家庭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让净收入以及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收入。
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按月计算,月人均家庭收入=家庭成员前6个月实际总收入÷家庭人口÷6个月。农村家庭收入按年计算,年人均家庭收入=家庭成员全年总收入÷家庭人口。
(2)家庭财产。家庭财产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即房屋、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权、股票、储蓄保险、机动车辆(不含残疾人功能性补偿的机动车和轻便摩托车)、船舶、工程机械、大型农业机械以及县级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财产。
家庭财产根据有关部门和管理单位的登记信息和实际权属确认。现金和银行存款根据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账户金额确定;股票类金融资产按照核实日的股票市值和资本账户余额或净值确认;根据房屋产权证、使用证等登记;机动车、船舶和大型农业机械(收割机、拖拉机、机动脱粒机等。)应根据注册人进行识别;其他非必需的高价值商品和其他财产,应当按照现值予以确认。
(3)居民消费支出。家庭消费支出是指一定时期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消费支出和实际生活状况。家庭消费支出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确定。
申请低保的家庭,在核对经济状况时,主要是核对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指标。同时考虑家庭成员特点和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普通高校和中专教育费用等刚性支出因素。,并综合评估家庭的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