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必须缴纳吗

线膨胀系数2022-08-11  12

青岛市新设立的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处理条件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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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流程

(1)在线处理(仅适用于企业)

1.企业开办综合平台办理:企业可登录青岛市企业开办注销智能综合平台(http://qydjfw.qingdao.gov.cn),按照企业开办流程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在开办过程中没有同步登记公积金缴存的企业,也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进行公积金缴存登记。

2.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办理: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后,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青岛税务局办理的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税务CA数字证书,通过青岛住房公积金网开通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登记和网上营业厅。操作流程请参考青岛住房公积金官网(http://www.qdgjj.com)“便民指南-网上营业厅-缴存单位版——【单位版网上大厅操作手册】。

●备注: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登记后,单位第一次去柜台办理时需提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2)柜台处理

单位经办人凭办理要求到任一管理处柜台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工作人员核对后打印回执,单位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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