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延期支付,不设置企业困难的前提条件
一是在适用范围上,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没有设定前提条件的困难企业,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受疫情影响的情况提出申请。
二是缓缴期上,企业可以缓缴2020年2月至6月的公积金。部分企业已经在2月份缴纳了公积金,因此这些企业的缓缴期为2020年3月至6月。
第三,在缓缴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方面,对于企业来说,申请缓缴的企业不会被视为欠费,也不会影响企业的征信。对职工而言,企业缓缴期间,职工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提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
不影响职工权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会逾期
对于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市公积金中心将加大支持力度,做好服务工作。包括以下具体措施:
1、企业缓缴不影响职工权益。对按规定申请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也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贷款时,不要求员工提供企业缓缴的证明材料。
2.确保员工合理提取需求。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者,可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可适当提高退租额度。
3.贷款不会逾期。对于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按规定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已提交的予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