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疫情防控十三条措施

不可再生能源2022-08-11  31

曲靖市疫情防控政策调整通告(卡口+隔离)

曲靖市疫情防控政策调整通知

为防止疫情输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曲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在分析当前疫情后,对疫情防控政策进行了调整。公告如下:

一、入口槽的管理

全市高速公路出口处,国道、省道、县道进入省卡口和边境城市进入陆良县、师宗县卡口,火车站、省际公路客运站设置疫情防控点。严格查验进(退)乐人员的身份证、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旅行卡。行程卡显示省外和省内8个边境城市的入(回)境人员,48小时内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自我健康管理人员

省外、省内8个边境城市出入境回曲人员需提前3天到目的村(社区)报到,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还)曲后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自我管理7天,到期核酸检测一次。期间一个人住一个房间,不聚会,不吃饭,非必要不旅游。

三。家庭健康监测人员

14天内,对所有在交流行程卡中输入(返回)歌曲带“*”的人员、新冠肺炎治愈病例、边境县(市)和偏远隔离期人员进行7天居家监测,分别在第1天和第7天进行2次核酸检测。社区要加强对家庭健康监测人员的管理和生活服务保障,告知其法律责任,家庭健康监测期间不要外出,及时向社区报告症状。

四。人员的集中隔离

(一)红色代码人员、我国高风险地区的音乐输入者(归国人员、密切接触者、亚密切接触者、14天内曾在上海市和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居住过的音乐输入者(归国人员)均须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4、7天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应为“双采集双检测”,人、物、环境核酸检测均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二)黄码工作者和在我国中等风险地区入境(回)乐的人员,接受集中医学观察7天(第1、3、7天三次核酸检测),外加7天居家健康监护(第1、7天两次核酸检测)。最后的核酸检测应该是“双采集双检测”,只有在人、物、环境的核酸检测为阴性后才能解除隔离。

上述人员中,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护条件的,将实行集中隔离。集中隔离和家庭健康监测的开始时间从离开高危区域或最后一次接触时开始计算。

市指挥部将根据国家疫情和我市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上述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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