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条件说明
职工还款的,还款起始月为年度支取对应月。从还款起始月起,每连续还款12个月为一个还款年度,每满一个还款年度可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处理时间是一年中相应的月份。提前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的,可从结清贷款当月至当年相应月份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符合贷款偿还条件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其他共有财产所有人可以同时申请提取。按年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其他产权共有人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上一还款年度的实际偿还本息。提前结清全部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其他产权共有人的总额不得超过当年相应月份至结清时的累计还款本息。
南昌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条件详见全文。
应用条件
职工偿还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贷”)本息。
所有符合条件的提取人包括:产权人和产权人的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