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怎么计算
东莞市一次性失业保险金计算方法:
实际缴费年限(即未享受待遇缴费月数/12,直接取整数≦24个月)*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90%+最后剩余待遇月数*60%*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90%。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24个月的最低保障限额偏高:距法定退休年龄1≦实际缴费年限≦月。
上述计算方法小于实际缴费年限*失业前12个月平均工资*0.4的,可补相应差额。
收集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参保人所在镇(街道)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具体时间以受理业务的镇(街道)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准。
1.失业保险必须自己办理,但不能代办。建议申请人在线申请。
2.身份证丢了,可以用临时身份证。
3.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东莞市社保局制定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流程:失业人员本月申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由社保经办机构汇总发放上月失业保险金,再汇总上月失业保险金的医疗资料,转入社保经办机构财务科,用于支付上月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失业待遇期间为202001-202012,那么失业给付医疗保险期间为202001-202012。)
4.东莞已于2020年8月中旬启动省集中系统。根据省制度规定,当月有保险的,从次月开始计算失业救济金开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