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职工医保中心

抛光粉2022-08-11  20

2022西安4月5月职工医保缴费通知

每个投保单位:

根据《Xi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启用陕西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医保相关业务的通知》(市医保中心[2022]12号)的安排,现将2022年4月和5月职工医保费用支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表

5月28日至29日,全市统一核定4月份职工医保费用(即会计期间号为202204)。

5月30日-6月17日,各单位可以办理5月份的增减业务(即会计期间号为202205,新增和续聘员工需要在5月份缴费,5月份停发的不缴费);

6月18日至19日,全市统一核定5月份职工医保费用(即会计期间号为202205)。

从6月20日开始,各单位可以办理6月份的增减业务(即会计期间号为202206,新增和续聘人员需在6月份缴费,停缴人员6月份不缴费)。

其他后续业务将根据系统运行情况进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每个参保单位只能按时间顺序按核定的金额(不得多缴或少缴)缴费(如有几个月欠费,应从最早的欠费月开始)。

生成征收信息时,系统会自动从原单位账户中扣除待划转款项的余额,并将差额缴纳数据推送给税务部门。参保单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社保费管理客户端”软件“专项缴费申报”模块申报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用。

如果发现缴费数字有误,切记不要盲目缴费,待与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对账完毕后再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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