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西咸新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Xi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财政局〔2021〕143号)精神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局〔2015〕208号) 市人社局),为确保2022年我市就业、创业、失业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完成。
一、代理备案受理部门范围
经省(部)、市、区、县各级行政部门批准,注册地址在Xi的各类普通高校、民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2021年年检结果合格(新设立学校除外),以及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培训中心,需向市人社局申请就业创业失业培训备案。
二。机构备案所需的信息
(一)省(部)、市、区、县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二)备案表(标准)一式两份;
(三)告知承诺书(标准)一式两份;
(四)备案表中受聘教师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职务证书);学历、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教师应颁发相应的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也可颁发相关专业技能的荣誉证书(三秦工匠、安工匠、省市或行业首席技师、技术带头人等。);创业培训教师提交SYB创业教师证书,所有证书复印件;
(5)培训机构与教师的聘用协议复印件。
三。教师存档要求
(1)就业培训和失业培训,每个专业工种聘用不少于两名教师(知识型技能培训,两名教师均可为理论教师,实践技能培训,其中一名教师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或具有实践指导教师资格),教师学历或就业背景与拟教授的专业工种相同或相近。
(二)创业培训教师应提交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xi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SYB创业培训证书,从业人数不少于2人。
(三)聘用教师,双方签订聘用协议,每名教师最多受聘于3家培训机构。
(4)对于首次聘用的教师,培训接收方应在开课前办理教师信息存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各学校、培训机构2021年度年检结果不合格的,立即取消备案资格,届时开班申请视为无效。
(二)所有备案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3)已完成备案并开展就业创业培训的机构,可任意选择在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人社部门、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报开班;在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申报班开展失业培训。企业培训中心承担企业员工的就业培训。
(4)备案方式为集中备案。本年度计划分两次备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1.Xi就业、创业和失业培训承诺书
2.Xi就业培训记录表
3.Xi创业培训记录表
4.Xi失业培训记录表
Xi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