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承担政府补贴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126号)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组织2020年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转换和技能提升培训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153号) 要求现将该机构申请承担2020年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转换和技能提升培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原则上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和就业政策,积极推行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四)配备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和从事职业指导、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教师队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五)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理论实训场所和实践实训操作场所,同时符合教学和环保、劳动保护、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
(六)培训专业应在申请人办学许可证的范围内。培训方法和形式能够满足学员的需求。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岗位)相适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七)有健全的教学、财务、设备设施、卫生安全管理和师生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
(八)近三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或违法行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申请和提交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人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承担培训任务的可行性报告,内容包括:申请人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师资配备、培训能力、培训层次、主要就业方向、相关管理制度等。
(3)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主要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四)理论培训场所和实践操作场所的证明,包括自有或租赁办公、培训和实践场所的证明。自有场地应出具产权证,租赁场地应出具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或合同及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五)申请人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和资产的合法有效证明文件。
(6)组织承担2020年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转型和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点击下载)。
(七)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请时间和地点
申请截止日期为8月14日。请将申请材料一式五份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其他后续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思怡电话:024-22955751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13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