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期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自然年度缴费,集中征缴期原则上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25日;集中领取期间,每月1月至25日可缴费(节假日不顺延)。各地可根据当地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1.45周岁以下的居民应当缴纳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逐年缓缴,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
3.年满65周岁但仍不满15周岁的,可以一次性补足差额部分的养老保险费,但补足一次性缴费的,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