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电动车新国标规定标准
电动汽车新国标:
电动自行车应当具有踩踏能力,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
如果是电动自行车超标,按照电动摩托车处理,上车牌和驾驶证的流程和机动车差不多;
若未超标,则按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车牌,车牌登记按当地管理办法执行。
具体来说,就是满足以下六个条件才能上路缺一不可!
1.像自行车一样:有脚踏和骑行的能力。
2.电驱动或电辅助:具有电驱动或/和电辅助功能。
3.慢速:采用电力驱动时,最高设计速度不得超过25km/h;电力驱动时,速度小于25km/h,电机不提供动力输出。
4.车身要轻:全装配电动自行车质量小于等于55kg。
5.低电压:电池的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低功率:电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等于400w。